缅怀英烈魂 砥砺强军路

2022-04-03 17:20:49 | 来源:解放军报 | 参与: 0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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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力量。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彰显了保护和尊崇英烈的国家意志。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传承英烈精神,当好英烈传人,是对英烈最好的致敬。清明节前夕,各部队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英烈纪念活动,宣讲英烈事迹,并引导官兵高擎法律利剑,与诋毁、亵渎英烈精神的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英烈形象。军事检察机关也主动作为,联合地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加强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营造了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的良好氛围。

“接英烈回家,难忘的心灵洗礼”

■戴晓梦 熊志斌 陈玉博

国家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供公众瞻仰,悼念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纪念和教育活动。 ——摘自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3月中旬,苍松翠柏掩映下的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一片庄严肃穆。北部战区陆军某旅组织新兵集训队新战士来到陵园,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现地学习英烈事迹,感悟英烈精神。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把英烈忠骨捧在胸前的那一刻,我找到了答案。”活动现场,曾作为礼兵参加第五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任务的班长程志远,给大家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鼓励新战友接过前辈的枪,练强打赢本领。

该旅连续8年担负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任务,旅队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在旅史长廊开设“接英烈回家”任务展区,并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组织官兵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将其作为传承英烈精神的生动载体。同时,组织官兵观看《上甘岭》《长津湖》等影视作品,邀请抗美援朝老兵讲述英雄故事,让执行过仪式任务的官兵登台话感受,激励官兵学习、传承英烈精神,争做英雄传人。

旅史长廊里,电子屏正播放旅队制作的纪录片。“标兵就位!”随着一名战士的口令,礼兵缓缓抬起棺椁,动作整齐,饱含着对英烈的敬意。

这名下达口令的战士叫张国瀛,已连续8年执行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任务。他说:“每一次接英烈回家,都是难忘的心灵洗礼;与英烈的‘零距离’接触,让我实现了军旅人生的升华。”

张国瀛刚入伍时,纪律观念较弱,训练中总是提不起劲头。“第一次执行任务时,我看到一位寻亲的老大娘,跪在刻有亲人姓名的烈士英名墙前。这一幕让我受到强烈震撼,深切感悟到是英烈的流血牺牲才赢得现在的和平安宁。”此后,他转变思想,训练中顽强拼搏,工作中严格要求,在执行大项任务中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成为骨干,被评为“感动旅队十大标兵”。

在英烈精神激励下,该旅涌现出大批像张国瀛一样的优秀士兵。第八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安葬仪式上,礼兵韩家奇持枪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经历仪式任务洗礼后,韩家奇主动申请到战斗岗位锻炼。前不久,在营里组织的训练课目随机抽考中,他被临时指定为战斗班组指挥员。在他的带领下,战斗班组成员密切协作,高标准完成展开与撤收课目,取得优异成绩,受到考核组的好评。

走下训练场的韩家奇说:“我要像英烈那样,在本职岗位创一流成绩,当好守护祖国和平安宁的卫士。”

“做一粒传播英烈精神的种子”

■姜自恬 潘 虎

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摘自英雄烈士保护法

“雷锋入伍前在弓长岭焦化厂当工人时,省吃俭用,攒出200元捐款”“雷锋无论是在地方当工人,还是参军入伍当战士,都是先进典型……”

3月下旬,第79集团军某旅雷锋班第27任班长牟振华在校外辅导员之家,通过视频连线,为学生们作了一场精彩的雷锋精神报告。课后,他详细解答师生们的提问,把真实可信的英雄形象,烙印到千里之外的师生心中。

“作为雷锋部队的一员,我要做一粒传播英烈精神的种子,让雷锋精神薪火相传。”牟振华告诉笔者,旅队有300多名官兵担任全国200多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已作雷锋精神报告500余场次,听众近10万人。

为弘扬雷锋精神,该旅雷锋纪念馆自1992年开馆以来,累计接待800多个社会团体、50多万人次参观访问。旅队官兵还通过参加中央媒体节目录制,向全国观众展示英烈传人新风采。相关活动报道多次获得广大网友持续关注。

近年来,该旅持续开展“法治军营,与法同行”等系列活动,将英雄烈士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等纳入教育计划,不断强化官兵法治意识。针对一些编造谣言抹黑、诋毁英烈的丑恶现象,该旅官兵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英烈形象。前不久,雷锋连连长侯宪时参加某地学雷锋活动,听到有人嘲讽英烈时,他当即批驳: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肆意散布损害英烈形象的言论,将承担法律责任……”有理有据的回击,赢得现场群众的共鸣和赞许。

深刻感悟英烈精神,才能自觉维护英烈形象。该旅组织编写学习读本下发官兵,借助强军网等平台,推送学习资料,促进人人知雷锋懂雷锋。他们还开展“雷锋讲堂”“雷锋知识竞赛”、故事分享会等活动,组织官兵用亲历、亲见的真实故事,讲述对雷锋精神的理解,强化对英烈精神的感情认同。

学英烈事迹,做英烈传人。近日,该旅接连收到来自地方的感谢信和锦旗。战士姚梦晨、王嘉鑫在休假期间,积极参加家乡疫情防控工作、为困难群众捐资送物,主动为学校作雷锋精神报告,成为家乡人民眼中的“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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